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英文名称:Meishan Pharmaceutical Vocational College
2.办学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
3.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国际代码14640、在川代码5786
4.学历证书:有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5.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6.办学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葡园路,邮编:620200。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监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及招考方式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对口升学(医学一类和农业类)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学院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省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调整招生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院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三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28-37216888、37216999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