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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新国际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021-11-24


目 录

 一、保密法律法规摘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3.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二、高等学校保密相关知识 

1.什么是教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

2.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3.高等学校涉密人员包括哪些人?涉密人员应如何分类管理?

4.高等学校对参与涉密事项的学生有哪些保密管理要求? 

5.承担涉密科研项目和重大政策研究项目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 承诺书吗? 

6.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7.高等学校怎样保存涉密载体? 

8.为什么不能在普通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9.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在哪些泄密隐患? 

10.处理涉密信息的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为什么不能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连接? 

11.为什么不能用非加密传真机传真涉密文件、资料? 

12.高等学校师生在校园网 BBS 上发表言论应注意什么? 

13.高等学校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应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14.国家教育考试中哪些涉及国家秘密? 

15.高等学校泄露国家秘密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16.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师生员工的义务? 

17.高等学校保密工作方针是什么? 

18.国家秘密分为哪几个等级? 

19.定密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 

20.涉密人员应当遵守哪些保密管理规定? 

一、保密法律法规摘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10 年 4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201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 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 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 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 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 国家秘密信息的;(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 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 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6 号,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第六条 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 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 工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 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 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三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 本机关、本单位年度保密工作情况。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向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年度保密工作情况。 

第三十四条 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 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 24 小时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在保密检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中,有关机 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弄虚作假,隐匿、销毁证据, 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妨碍保密检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协助机关、单位逃避、妨碍保密 检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 罚。

第四十三条 机关、单位委托未经保密审查的单位从事涉密 业务的,由有关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泄密案件查处办法 (国家保密局令 2017 年底 2 号,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 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泄露国家秘密处理:(一)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 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 10 日内,机密级、秘密级 60 日内查无下 落的;(二)未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或者标准的保密措施,在互 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三)使用连接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移 动存储介质等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且该信息设备被远 程控制的。

 第六条泄密案件查处工作主要包括: (一)查明所泄露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与密级; (二)查明案件事实、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人员; (三)要求有关机关、单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 议,并督促机关、单位作出处理; (五)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机关、单位加强和改进 保密工作。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 定(最高检发释[2006]2 号,2005 年 12 月 29 日起施行。)

渎职犯罪案件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 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 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 1 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 2 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 3 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 造成或 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 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 国家秘密的;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 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或者 遗失国家秘密载体,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 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 1 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 3 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 4 项(件)以上的; 4、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 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 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高校保密相关知识问答 1.什么是教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 教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教育工作中关系国家的安全和 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 悉的事项。 教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由三个要素组成: (1)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本质要素(2) 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强调法定 程序是为了防止定密的随意性。 (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这是构成国家秘 密的时空要素。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事项不能确定为国家秘密 教育工作中的国家秘密的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 可。

2.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国家教育考试的保密管理工作。做好国家教育考试各环 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 处置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嫌国家教育考试试题泄密 及涉嫌考试诈骗的有害信息的监测。 (2)军工科研生产项目的保密工作。承担军工科研生产项目 的高校要做好保密资格的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军工科研项目实 施过程的控制和监督;抓好涉密场所的管理,做到与其他办公场 所隔离;做好涉密人员特别是参加涉密科研项目研究生的动态管 理;抓好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 (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涉密科研项目的保密工作。加强 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数据、舆情动态、民族宗教、外交政策等 研究成果和调查数据的保密管理;加强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 点研究基地的保密管理。 (4)校园网络的保密管理工作。落实校园网BBS“校内用户 信息交流平台”和“用户实名注册”两个关键环节的管理措施, 加强对网络登载信息、校园网域名和IP地址的保密审查管理。

 3.高等学校涉密人员包括哪些人?涉密人员应如何分类管理? 高等学校涉密人员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教学、科研、生产管 理等工作中,接触、知悉和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必须承担保守国家秘密责任的师生员工。 高等学校对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所在岗位涉密程度 的不同,将涉密人员分为三类: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 一般涉密人员。核心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绝密级及其以下密级国 家秘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重要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机密级及其 以下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一般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及 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核心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人员,在规定的脱密期内,不得辞 职或辞退;核心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人员出境,应当报经国家和 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高等学校对参与涉密事项的学生有哪些保密管理要求? (1)应尽量避免学生接触、参与涉密科研事项。 (2)应对明确参与涉密科研工作的学生,按其涉密程度,将 其确定为涉密人员,并按涉密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个人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时,需由本专业或学校的 专家组或定密领导小组对论文或学术著作涉密情况进行鉴定,决 定是否可以发表。 (4)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制作、完成到评阅、答辩、归档 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全程保密监督、管理。 (5)参与涉密科研的学生不得在简历中提及该项目的相关信 息。(6)应在学生毕业前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5.承担涉密科研项目和重大政策研究项目的人员必须签订保密 承诺书吗?

承担涉密科研项目和重大政策研究项目的人员必须签订保 密承诺书。 涉密科研项目和重大政策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与项目组成 员逐一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制定保密方案,落 实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研究内容的知悉人员范围。重大政策研究 项目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将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及水平等内 容以任何形式公开。 

6.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传达、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按照工作需要和规 定范围,限定在应该知悉该项国家秘密的范围内的人员。 (2)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在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和使用涉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 载体管理人员应掌握载体的去向。 (4)涉密载体阅读、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擅自扩大 知悉范围,不得私自留存涉密载体。 

7.高等学校怎样保存涉密载体? (1)涉密载体必须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密码文件柜内保存。 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专库密码保险柜内保存。 (2)离开涉密场所时,应当将涉密载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里, 并关锁门窗。 (3)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个人持有 涉密载体,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清退。 (4)学校保密工作部门以及涉密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 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为什么不能在普通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普通电话属于明传通信工具,不具有保密功能。普通电话存在 “串音”等问题,有的电话线是暴露在外的,可以被搭线窃听, 如果在通话中谈论国家秘密,就会造成泄密。 

9.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在哪些泄密隐患? 办公自动化设备主要有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其它的办公设 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投影仪、 碎纸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泄密隐患主要有: (1)存储功能的泄密隐患。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 自动化设备的数字化程度日益提高,这些设备在工作中,会将处 理的信息存储在内置的存储器中,当这些设备维护、修理、报废 时,其他人员可通过调换或取走存储器获取所存储的信息。 (2)在办公自动化设备内安装窃密装置。有关部门技术检测 发现,从国外进口的传真机、碎纸机、复印机等设备内,有的被 安装了窃密装置。使用这些设备时,窃密装置会自动将处理的信 息转换为电子信号发射出去,特别是新一代的多功能一体机,集 复印、打印、扫描、传真功能于一体,可以直接接入互联网。当 多功能一体机连接互联网时,处理的信息会自动传输到境外数字 信息中心。数码复印机配置的大容量硬盘,有的容量高达上百个 G,具备长期保存大量数据的功能,如果管理不当造成泄密,后 果无法想象。

 10.处理涉密信息的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为什么不能 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连接? 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把相关信 息存储在硬盘中。如果相连接的计算机是连接到互联网的,就等 于把涉密信息放到了互联网上。

 11.为什么不能用非加密传真机传真涉密文件、资料? 传真通信是通过有线或无线信道传输的,非加密传真机没有 对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窃密者只要掌握用户的传真机号码,用 相应的接收设备就可截获用户所传输的文件、资料。 

12.高等学校师生在校园网 BBS 上发表言论应注意什么? 高等学校师生在校园网BBS上可以自由地浏览和发布各种 信息,自由地阐发观点,但不应制作、复制、提供和传播下列信 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2)涉及国家秘密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高等学校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应注意哪些保密问题? 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分为涉密和非涉密活动两类。 在举办涉密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前,举办方应制定保密方 案,明确保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对参与人员进行有针 对性的保密教育,进行保密提醒。参与。 —

14.国家教育考试中哪些涉及国家秘密? 国家教育考试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 标准,命题工作及其人员的有关情况属于国家秘密。组织开展国 家教育考试有关部门为涉密部门,参与国家教育考试的命题专 家、教师和工作人员为涉密人员。

 15.高等学校泄露国家秘密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1)网络泄密; (2)新闻宣传和出版方面的泄密; (3)通信和办公自动化方面的泄密; (4)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泄密。 

16.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师生员工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 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 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 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所 有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

 17.高等学校保密工作方针是什么? 高等学校保密工作方针是: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 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积极防范”强调防患于未然,要求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 着力点放在预防上,要有保密预案和完善的保密制度,要有有效的保密措施,有较强的警惕性和保密意识。 “突出重点”强调保密工作的重点是确保国家核心秘密的安 全,突出抓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点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 作。“依法管理”强调保密工作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进行管理,强调保密工作的规范性、程序性和科学性。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强调在 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18.国家秘密分为哪几个等级? 国家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 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 受损害。国家秘密分为哪几个等级? 

19.定密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 高等学校的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本校的定密责任人负 责本校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确 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应当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定密责任人应当经过保密专业培训,熟悉教育工作及相关保 密范围的规定,具备定密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定密责任人的 职责是:负责审核批准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对 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作出变更、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决定;受理和答复定密异议;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 密级不明确的事项提请有关机关予以确认。 

20.涉密人员应当遵守哪些保密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涉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2)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保密要求,传输、储存、处理涉密信 息; (3)组织、参与涉密会议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要求; (4)不得在社会交往、接受采访或涉外活动中涉及国家秘 密; (5)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 国家秘密; (6)不得与亲友、无关人员谈论国家秘密; (7)外出访问、考察等活动中不得擅自携带涉密载体,确因 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 (8)发生泄密事故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单 位报告; (9)不得隐瞒泄密事故; (10)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