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四川省教育厅首次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督促各地、各高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提示函》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吸取近期“天津校外配餐事件”等教训,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提示函》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不断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严格执行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和教职员工与学生同食堂购餐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提示函》还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紧盯学校食堂持证经营、人员健康、加工制作、检疫检查、环境卫生以及智能化管理等重点环节,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筑牢学校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
来源:四川教育发布